该案经历了书面审理、口头审理,最终因欧硕公司撤回无效宣告请求,国知局宣告结案。
经过书面审理和口头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机构采纳了我方代理人的意见,最终维持专利权全部有效。
实用新型专利在授权前仅经过程序审查,其专利稳定性难以确定,因此,利用实用新型专利进行维权,法院通常会要求专利权人提交专利评价报告。若专利评价报告的结论为负面,且被侵权方利用评价报告中的相关证据对该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必然会给专利权人的维权之路造成极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