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嘉禾代理“影响5G技术”的一项专利权无效答辩成功
时间:2022-03-24
东莞市傲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傲森电子)是名称为“一种高温极细线发泡铁氟龙的藕状押出方法”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无效宣告请求人以涉案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了相关证据。经过书面审理和口头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机构采纳了我方代理人的意见,最终维持专利权全部有效。1、判断一项专利涉及权利要求的说明书部分是否公开充分,应当以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为判断基础,如果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清楚、完整的,是根据该项专利的说明书的记载能够实现的,则应当认为涉及该项权利要求的说明书部分是公开充分的。2、如果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具有积极效果,则该方案具备实用性。3、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然而现有技术中并未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现有技术以解决技术问题的启示,并且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备创造性。在科技蓬勃发展的时代,企业如若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那么在后期经营过程中就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具体到本案,傲森电子专注于技术研发,此次专利被提起无效,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项专利技术在市场竞争中已经占据重要角色。在前期与客户的沟通中我们了解到,涉案专利是可以影响5G技术的一项技术,也是因为该项技术获得专利授权并通过确权程序保持稳定,为客户专利运营提供了稳定保障,还促成了傲森电子与某手机制造商的合作。我方在受理傲森电子委托后,积极组织团队商议无效请求答辩策略,更在口审过程中对无效请求方提供的证据、该领域的发展及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全面解析,使合议组当庭了解该领域技术发展的全貌,这对准确判断我方专利技术方案的创造性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国知局审查机构采纳了我方代理人的意见,作出维持专利权全部有效的决定,为我方当事人后期的经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