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无效宣告的含义
专利无效:根据《专利法》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根据《专利法》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注意:专利无效只能针对已经授权的专利提出。
02 专利无效类型以及适用的目标群体
1、专利的无效案件可分为2种
(1)针对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当其他人/企业对我方客户发起疑似侵权诉讼时,或者发送侵权相关的律师函时,较好的应对方式之一是不侵权抗辩和对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或者,我方(客户或代理机构自身)主动发现客户产品存在潜在的专利侵权风险,也可以建议客户针对对方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目的是无效掉目标专利,从而使客户规避潜在侵权风险)。
(2)针对专利无效宣告的答
在他人认为有可能侵犯我方客户专利的专利权时,他们往往喜欢无效我方客户的专利,以排除侵权风险,而我方为了客户的专利权免于被无效,应当及时积极对该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答复。
2、专利无效适用的目标群体
对于第1种,主要为A:处于专利纠纷阶段,例如作为侵权被告方、淘宝、阿里巴巴等网站的被投诉方,或者收到疑似侵权的律师函,需要中止诉讼程序、提出抗辩的客户;B:有较多专利量、比较注重专利风险、且与我方保持合作的重点客户。
对于第2种,为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需要代理人进行意见陈述及参加口头审理的客户。
03 专利无效宣告流程
(一)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专利,是否为已授权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否属法定理由等。
(二)合议审查:合议审查阶段,合议组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不得扩大专利保护范围,不得超出原始公开的范围。专利权人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可主动缩小专利权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
(三)口头审理
当事人可以依据下述理由,请求合议组口头审理(开庭审理):
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3.需要实物演示;
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四)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结果分为三种类型:
1、部分无效,权利要求书中的部分权利要求被无效;
2、全部无效,顾名思义是所有权利要求被无效;
3、维持有效,顾名思义是所有权利要求被维持有效。
04 专利无效宣告所需资料
1、作为无效请求人时必须要提供的:
明确要无效的目标专利信息(如专利号或公告号)、签章的专利代理委托书(如有委托则需要)
2、作为专利权人时必须要提供的:
无效请求书及相关文档(可以直接转发第三方对其专利进行无效的无效宣告请求书文件)、签章的专利代理委托书(如有委托则需要)
05 收到无效结果后,还能做什么?
根据《专利法》四十六条规定,对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