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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被侵犯后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权?侵权赔偿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2-11-08

我国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那么,当知识产权被侵犯后有哪些途径可以进行维权?侵权赔偿标准是多少?


知识产权权利人首先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然后可以选择通过以下途径寻求解决:


(1)自行与对方协商调解。当事人可自行协商或委托第三者(如知识产权保护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知识产权纠纷。
(2)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纠纷处理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会作出侵权是否成立的行政决定。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遇到此类情况,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权利人需要收集如下证据:


一类是证明原告享有知识产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涉及知识产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另一类是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知识产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在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电子商务法》等。其中,部分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计算规定如下:

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商标权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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