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方圆嘉禾代理“DYB PRO”商标无效宣告成功 - 成功案例 - 商标案件 - 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成功案例

商标案件当前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商标案件

北京方圆嘉禾代理“DYB PRO”商标无效宣告成功
时间:2024-12-27

我公司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普拉泰克 特克瓦尼委托,对东莞市魔味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在第34类商品上申请的第60361829号“DYB PRO”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后,最终取得成功。

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长期主打品牌的显著识别文字完全相同,且指定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予以无效宣告。

二、被申请人作为商标抢注人,除本案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申请注册了“DYB”、“MAGICFLAVOR”、“BANG XXL”、“PRO及图” 、“DYB FUME”、第60363583号图形商标等与国内知名车企的商标、国外经营电子烟主体的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共计二十余件,其中“DYB”商标已经异议程序不予注册,第60363583号图形商标因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著作权已被无效宣告程序宣告无效。被申请人注册商标已超出一般市场主体实际使用商标的合理需要,其注册囤积商标,且并无真实使用意图,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属于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其行为难谓正当,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故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如下: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